您好,欢迎光临新疆大湾房产官网!

购房指南

新一轮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将执行 大房子受惠最多

2016-06-06 12:35:47 | | 浏览 2024 次

新一轮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将执行 大房子受惠最多
三部门联手调整房地产交易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房地产交易减税大房子受惠最多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刘书成通讯员马晨)自下周一起,新一轮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将执行。与乌鲁木齐现行契税、营业税政策对比后不难发现,在乌鲁木齐,140平方米以上住房将成为此轮受惠主力。19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发布通知。2016年2月22日起,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地区适用这一通知的全部规定。昨日,记者从乌市地税局第一分局获悉,乌鲁木齐适用这一通知关于契税及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全部规定。按目前乌鲁木齐执行契税、营业税政策与新政比较计算可知,下周一起,在乌市买一套145平方米住房,最多能少缴1.6万元契税。“要请父母过来一起住,帮忙带孩子,92平方米的房就小了。”家住乌市扬子江路附近的张瑞庭一家,最近正考虑入手一套14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得知税收新政会使购买140平方米以上住房成为受惠主力后,张瑞庭坚定了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信心。事实上,改善性住房需求旺盛从去年乌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数据中已有所体现。去年,乌市120-144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成交138.54万平方米,在乌市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结构中占比20%。据透明售房研究院分析,去年,乌鲁木齐年龄在46-50岁和51-55岁人群置业比重较2014年均有所增长,这两个年龄区间的成交客群主要为改善性购房者,也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乌市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
  乌市地税局第一分局有关负责人预计,新政将对房地产去库存化起到刺激作用。据介绍,目前,在三、四线城市中,乌鲁木齐房地产库存属于正常略高的水平。截至2015年12月28日,乌鲁木齐有商品房库存1757.57万平方米、13.56万套。其中,现有住宅库存958.05万平方米、84681套,现有非住宅库存799.52万平方米、5万余套。从现有商品房库存分布区县来看,水区库存量居首,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列其后。传统商圈沙区及天山区库存相对较少,天山区最少。去年乌市房地产契税财政补贴3.5亿元亚心网讯(首席记者刘书成)财政部网站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乌市累计落实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资金3.5亿元,对房地产市场渐趋回暖产生积极作用。自落实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以来,乌市共成交商品房17705套,面积近150万平方米,共计实现销售金额约120亿元;扣除契税补贴后实现税收收入约8.2亿元。新一轮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及对比对个人购买家庭惟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乌鲁木齐现行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惟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140平方米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首套房屋面积超出140平方米的,按3%税率缴纳契税。新政变化:乌鲁木齐140平方米以上住房契税税率从3%下调至1.5%。例子:按照一套145平方米住房,每平方米均价7500元计算,以前需要缴纳契税32625元,新政执行后只需要缴纳16312元,少缴1.6万元。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乌鲁木齐现行政策:对非首套住房按3%税率缴纳契税。新政变化: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从3%降低至1%。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从3%降低至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14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从3%降低至2%。例子:按照个人购买家庭二套房,每平方米均价7500元计算,90平方米住房,以前需要缴纳契税2.025万元,新政执行后只需要缴纳6750元,少缴13500元。按照个人购买家庭二套房,每平方米均价7500元计算,100平方米住房,以前需要缴纳契税2.25万元,新政执行后只需要缴纳1.5万元,少缴7500元。按照个人购买家庭二套房,每平方米均价7500元计算,一套145平方米住房,以前需要缴纳契税32625元,新政执行后只需要缴纳21750元,少缴1万余元。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乌鲁木齐现行政策: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的非普通住房(即140平方米以上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的普通住房(即140平方米以下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新政变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且超过140平方米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也可以免征营业税。例子:一套145平方米住房,按照两年前购买价格为6000元、两年后售出价格为7500元计算,目前需要按成交价格减去当初购买时的价格乘以5.5%营业税税率,缴纳营业税11963元,新政执行后免征营业税。



联系我们

新疆大湾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991-2571305
联系人:市场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大湾北路1021号
邮箱xjdwfc@xjdwfc.com

新疆大湾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新ICP备16001479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692号